犯事儿的跟受害的,都是一群三观未成形的青少年,胆大妄为,且有未成年保护法护体,不但很容易酿成严重后果,给受害者带来一生都无法消弭的心理影,还很难让加害者受到惩。
多年以后,加害者们娶妻生,过得风生起,再见到受害者,受害者恨得浑身哆嗦,想去讨回公吧……人家一脸茫然,只觉都多少年陈芝麻烂谷了,嘿嘿我早忘啦。
你就说你吐不吐血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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